***中丈夫当场死亡,妻子送医途中死亡,夫妻财产怎么分?
这个问题很简单,先看死亡顺序,丈夫当场死亡,只有他的妻子一人是其唯一财产继承人,所以他们夫妻的所有财产都应该全部由他的妻子继承。后来妻子在送医途中死亡,而妻子的唯一法定继承人是她的弟弟,所以这所有的财产都应该由妻子的弟弟继承。
小两口结婚不久,还没有孩子。正是恩爱有加,甜蜜如新的时候,却遭遇***,双双归西,幸福生活,刹那间丧于车轮之下,真的是可悲呀!
二人死亡,财产怎么办?就成了大家关注的问题。根据事情的真象,我表述意见如下:
在这次***中,丈夫当场死亡。那么他的遗产就应该由他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因为他没有父母,没有子女,所以,第一继承人只有他的妻子。那么,妻子就可以继承到丈夫的全部财产,加上自己的那一半,也就是他妻子拥有了他们夫妻全部财产的所有权。
不料的是,妻子在送往医院的途中也随后死亡。那么她的财产也应该由她的父母,儿女,或配偶来继承。但是,因为她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那么就只能有她的第二继承人来继承了。
在此案件中,她的第二继承人只有她弟弟一个人,那么她弟弟就成了她的财产的唯一继承人,可以继承到她们夫妻名下的所有财产。
对于男方的妹妹,因为哥哥死亡时嫂子还活着,所以她无法取得哥哥财产的继承权。当嫂子死亡后,她又无法成为嫂子财产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所以,她可能什么都得不到。
男方身价百万,女方全职主妇,夫妻双方都没有父母,且无后。男方有位成年妹妹,女方有位成年弟弟,到底谁该继承这笔钱?
这也太倒霉了吧?不过这夫妻财产从法律上讲,如果没有其他情况,这对夫妻的所有财产最终应该由妻子的弟弟继承了。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下面我从法律上展开讲讲里面的道理。
首先必须指出,这个题主讲男方身家百万,女方全职主妇,这种身份比较,毫无意义。因为从法律上讲,没有男方身家百万,女方一无所有的道理,因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入,原则上都应当归夫妻共有,而不是男方一个人所有,与妻子无关。女方在家照顾公婆,照顾家庭,也是为家庭付出了的。双方是夫妻,而不是丈夫找了一个仆人。
下面再说继承从什么时候开始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也就是说,丈夫一旦死亡,继承就自动开始。
那么他的继承人都有谁呢?
这个问题回答很复杂。我认为夫妻财产共同分得,每人一半,但是他们的每人一半也有他们各自亲人的一部分。在***中夫妻二人死亡,因为自身造成的,责任由死者来负,如果是他人造成。伤亡赔偿款归各自的亲属所得。我认为是这样的。
总的一句话。夫妻双方应该得的那部财产都归夫妻双方各自那个亲人所得他们另外没有其他亲人。
如夫妻双方均无遗嘱或遣赠对财产进行处分,那本案就得依法定继承的规定处理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案中,值得关注的焦点2个:一是丈夫先于妻子死亡,而丈夫仅有妻子一个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因此,丈夫的遗产仅由妻子一人继承;二是妻子无第一顺序继承人,而有弟弟等第二顺序继承人,因此,妻子死后,其财产由其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值得注意的是:在第二顺序继承人中,健在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有继承权的的。
综上所述,本案中丈夫的遗产在其死后,依法转由妻子继承:妻子死后,其遗产转由其健在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